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2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C区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金轮南路 |
四川省则天锦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原四川太星药业有限公司用房,租用的总建筑面积1666.72m2。项目主要为建筑材料、建筑工程的检测、鉴定;主要进行环境空气、沥青混合料、水泥、钢筋、混凝土等约767个参数的检测。 投资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3%。 |
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小,且项目设备安装是在室内施工,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装修废气:环评要求采用优质环保装修材料,装修期间采取加强通风换气的防治措施,装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废水主要为设备安装员工的生活污水,施工场区不设食堂等生活设施,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管网。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定期检修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休和夜间进行施工。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运营期: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中实验室清洗废水,物理检测废水,化学检测实验器皿后3次清洗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广元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嘉陵江;生活污水由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气:环境空气实验室产生的酸性废气、沥青检测废气、有机试剂挥发的VOCS、保温材料燃烧试验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酸雾吸收剂+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试验室合理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实验室中间位置;采取厂房隔声能有效减缓噪声的影响。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水泥块、废钢材、废电线等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实验用品、实验器皿前三次的清洗废液、废吸附剂等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为了防止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区内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个区域,分别采取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