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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苍溪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县7家规模500吨/天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现场,对照三十四个检查要点,对每个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办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溢流口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详细现场检查、核实,并按照取样规范,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进行现场取样、分析。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污水处理厂运营主体责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确保全县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