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剑阁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9-10 分享: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经审查,同意剑阁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由“张中魁”变更为“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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