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地处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川陕甘三省结合部,是嘉陵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广元市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的关心、支持下,在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和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帮扶、指导下,切实增强上游意识,担当上游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44项试验区建设任务已完成36项,完成比例81.8%。
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高位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广元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指示批示5次、现场调研15次、参加工作推进会和部署会6次。制定实施《广元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元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及年度任务分工安排,并将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考核,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事项管理,在全市形成高位推动格局。
二、动态掌握水质抓监测,基本形成地下水监测网络。设置144口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制定并落实《广元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相关要求(试行)》,构建“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和运维管理网络。规范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地下水监督性监测,以及超标点位周边问题排查和风险管控,严防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分类管理抓精细,全面完成重点区划定。划定保护类区域26.6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0.163%;划定管控类区域2381.6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14.6%。印发《广元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理方案》,对不同区域明确差异化管理措施。
四、加强精细管理抓保护,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建立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库,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管理,实施保护区勘界定标。持续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规范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全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五、严格风险管控抓排查,持续加强在产企业监管。先后将21家和46家企事业单位分别纳入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规范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开展水土共治执法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创新治理模式抓示范,深入探索矿企涌水治理经验。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关闭矿企涌水污染问题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3”工作专班,排查建立全市矿企基础信息清单和问题清单,邀请国、省专家和技术团队实施驻点帮扶。实施“一矿一策,一井一策”分类施治,探索出“疏、堵、治、管”治理模式。制定废弃矿企治理后期监管清单和常态化环境监管规定,长效巩固治理成果。
七、坚持分类施治抓长效,全面完成垃圾填埋场整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场排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充分运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实时监管。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八、做实项目支撑抓争取,有序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试验区建设以来,入专项资金省级储备库项目5个、中央储备库项目11个,争取到位中央专项资金1.66亿元、地方配套9424万元,地方配套比例达36.16%,为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全面完成2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实施,有力有效解决市内垃圾填埋场、废弃矿井涌水2个地下水突出环境问题,取得良好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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