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0-1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205昭化区摆宴至射箭段改线工程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射箭镇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路线全长13.952公里,由北侧昭化镇建往射箭镇,其中:利用段1.613公里(起点摆宴大桥引桥利用段1.128km;终点邓家河大桥利用段0.485km);建设段12.339公里(既有乡村道路基础上改建7.469公里,新建4.87公里);新建桥梁204m/2座(跨越冲沟),涵洞537m/29道,不涉及隧道工程。

1、废气

施工期:路基挖填、平整产生的扬尘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对土石方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抑尘措施,临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侧设硬质围挡,土石方、建筑垃圾能够回填利用的及时回填,加强物料堆存及运输管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搅拌站所需粉料均通过专用罐车进行运输,并通过设备密闭输送进入搅拌站筒仓内部临时堆放,仓内配备临时除尘器。弃渣场内实行分区弃渣,弃渣过程中要采取湿法除尘和喷淋措施,对已完成的并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面,要采用防尘网覆盖。

运营期:运营期主要环境空气影响是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而且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汽车尾气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将逐渐降低,汽车尾气NO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项目办公、生活营区等设施采用租用周边场镇居民房屋的方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场镇居民房屋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预制场和拌合站内设置多级沉淀池,对罐车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回用,用于场地冲洗、洒水抑尘等。桥梁施工过程中不涉水施工,对穿越河流的水质不会带来明显影响。桥梁基础施工产生的淤泥、岩浆和废渣由运输管道统一抽出,经沉淀后固体物质清运至指定堆土场,上清液循环使用。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

运营期: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均能满足现状达标要求。同时,根据预测全线共2处敏感点营运远期噪声预测值超标,本次评价拟对该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降噪措施,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确保各超标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达标。
4、固废

工程产生的弃渣应集中堆放在拟设的弃土场内,并做好弃土场的工程及植物防护措施,减轻渣场产生的水土流失;本项目沉淀池中的沉渣定期清捞后运至弃土场;对于工程结束后无法回收利用的一般废弃建材、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应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并运至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垃圾临时堆放点四周应设置挡墙和截水沟,以避免垃圾渗滤液随降水溢出,污染四周土壤;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混凝土废料和沥青废液,各施工场地施工机械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油以及机械保养、检修产生的含油棉纱、沾染废油手套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临时堆放场所进行存放,待工程结束后交由具备相关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控制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以及改移工程用地范围,以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尤其是在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路段,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拟建大桥起点、终点以及进入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起点、终点设置重要警示、减速慢行等标识牌;针对跨冲沟的桥梁,防止载有危险液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候,装载液体进入水体,需对路段安装加强型防撞栏、防撞墩等,强化防撞护栏的防撞设计。另外,桥梁连接处路段两侧应设置拦水带,将发生风险事故时危险液体拦截至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

2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30万t/a采选改扩建工程

 

旺苍县水磨镇白玉村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30万t/a采选改扩建工程,本次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为30万t/a,开采方式采用地下开采,矿权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3449km2,该矿山采用平硐—溜井开拓,井下有轨运输,主要开拓工程均已形成,主要包括1060m平硐、970m平硐、910m盲中段、850m平硐、盲斜井、溜井等。矿山改扩建主要涉及新增970m平硐主通风机硐室、910m中段~850m中段人行通风天井、1060m中段~970m中段人行通风天井、970m中段~910m中段人行通风天井。增加同时开采分段(由原来的4个增加至6个),实现开采规模由21万t/a增至30万t/a。本项目选矿二车间由原来的“二破二选”改为“三破三选”(破碎和选矿能力由原来的21万t/a增至30万t/a),年铁精矿产量9.6万t。尾矿库依托企业现有850尾矿库

 

 

1、废气防治措施

对采场作业、道路及选厂产尘采用湿式作业,定期洒水除尘措施;为进一步降低采场、选厂、道路等产尘点的粉尘产生量,采用定期在采场、选厂喷洒抑尘剂降低扬尘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

矿井涌水通过排水沟收集于矿井涌水沉淀池,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优先考虑回用,回用不完的部分涌水达《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关于直接排放采矿废水(非酸性废水)的排放标准后从970m矿井涌水排放口排入云林河。选矿工艺废水以尾矿浆的形式暂存尾矿池,再利用管道输入850尾矿库进行自然曝气+沉淀澄清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化验废水采用塑料桶收集并调节pH后送至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选矿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机修房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先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在设备选型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开采期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并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车速,以及选择合理时间运输。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采掘废石不出井,选矿废石给砂石加工厂综合利用。59%尾矿12万t/a(7.2万m3/a)给两个砂石加工厂综合利用,41%尾矿8.26万t/a(6.77万m3/a)通过管道输送至850尾矿库(有效库容57.64万m3)堆存。湿式除尘器收尘灰返回相应工艺利用,不排放。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头及抹布和化验室废药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含垃圾桶、包装袋等)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乡镇垃圾中转站处理。项目食堂油水分离器油污定期清理后交由当地具有资质的废油脂回收机构统一处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沉渣进入尾矿库堆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晾干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1000m范围内未发现国家或省级保护植物,也未发现古树名木分布。针对项目运营活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植被及动物保护措施。在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后,本项目的运营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6.服务期满后主要环保措施

(1)在保护自然景观的前提下,逐步作好采选矿的收尾工作。

(2)矿山报废后对设置的巷道、井硐进行封堵,井硐采用水泥砌墙封堵,厚度不小于1m,水泥砌墙的最外侧采用泥土堆砌,种植攀援性植物及本地已有植物物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调查矿区范围内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区域,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不良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4)对矿山建筑物进行拆除,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应运送至指定的建筑渣场。

(5)考虑到本项目矿山的特殊性,植物绿化除了美化环境的功能外,还应该具有滞尘、防噪等特性。

(6)对地面工业场地等废弃场地进行整治利用,进行植被恢复,因占地而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将逐渐消失。

(7)服务期满后定期对矿区内地表变形情况进行监测,发现有裂缝、局部塌陷区域,应采取封堵等措施进行整治,并补植树林,减轻矿山开采地表变形产生的生态影响。

(8)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225号)要求进行土地复垦,环评要求项目在实施时,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报告的相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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