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2-05 分享:

《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图片解读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广府办发〔2022〕2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将适用范围由“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调整为“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二)修订预警启动标准。按照生态环境部指导意见,降低了预警启动条件,修订后为:

  启动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启动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启动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三)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一是指挥机构由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调整为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将组织机构分为市、县2级,同时结合部门职责,对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

(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发布预警信息的时间从预警实施前24小时提早到48小时及以上。

(五)新增了“应急准备”章节。一是提出了减排总体要求,规定了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和保障民生的企业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二是明确企业要规范、科学、合理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六)新增了豁免项目。启动预案后,扬尘源减排措施中,经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并纳入保障清单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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