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大院乡南溪重晶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2-12-06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大院乡南溪重晶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院乡南溪重晶石矿项目

建设地点:广元市青川县大院乡锁家村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业主: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矿区由4个拐点封闭而成,矿区面积0.4759km2,开采深度为+1200m-1400mm,开采规模为5000t/a矿山服务年限为5.4a,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拟设矿权范围内以往无采矿活动,周围400m内无其他矿权设置,不存在范围重叠和边界纠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机械噪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主要是运营期的环境影响:粉尘和炸药废气、生活污水、设备运行和爆破噪声、矿山剥离物和生活垃圾等。废气:钻孔、爆破、开采、运输等过程均有粉尘和扬尘产生,其中爆破过程还产生少量的炸药废气。废水:主要为少量职工的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潜孔钻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爆破产生的强烈冲击噪声等。固废:主要来自矿山剥离物、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产生的粉尘和噪声,要求工作人员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工作时段,文明建设,产噪设备减震、润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回收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利用旱厕集中收集后,用作农作物及山林作农肥;矿山剥离物运至排土场集中堆放;生活固废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大院乡南溪重晶石矿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选址合理。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工程建设中只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污染防治工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能为环境所接受。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可使项目三废稳定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只要认真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讲,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二)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对该建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2、该建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

3、对该建项目了解的情况;

4、对该建项目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5、对该建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6、该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影响程度;

7、对该建项目建设的态度;

8对该建项目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一)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表格传真、邮寄、email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附件1);

(二)可直接电话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反应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一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具体联系方法如下:

建设单位: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总 联系方式:1398125535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18783482036

Email243517321@qq.com

七、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2012126-1219日(10天)

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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