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剑阁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3-2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0269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川天赐剑门关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温泉开采项目

剑阁县下寺镇大仓村

四川天赐剑门关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包括设置开采井1座,井深2227m,最上层井外径311.2mm,开采量15万立方米/年,水温52℃,开采标高为-1244m至-1689m,同时配套建设引水管120m,管道式离心水泵3台,泵房25平方米。

本项目施工期已于2006年结束,故主要提出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

1、废气:热矿泉水由密闭的引水管道引至酒店,加强设备和管道维护检修。

2、噪声:优化各机械设备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水泵并加强维护,水泵布置于密闭的房间内。

3、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零件和废旧管材,均定期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

4、地下水:严禁超采影响地下水,按相关技术要求做好开采过程中的水量、水质、水温监测系统。设置三级卫生防护区,I级保护区(开采区)禁止设置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堆放工业废渣、垃圾及有害废弃物;禁止建筑油库;不得设置渗水坑、粪坑等污染源。II级保护区(内保护区)严禁从事破坏医疗热矿水储水构造的活动,如钻孔等;禁止设置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禁止可能使热矿水水质、水量、水温等水文地质条件发生改变的人类生产生活及经济活动。III级保护区(外保护区)只允许对水源卫生情况没有危害的经济活动,在西北端加强林木保护,水土涵养。

5、环境风险: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合理开采,设立水井的保护井,妥善安置滤水管,避免抽水引起的地下潜蚀,减少塌陷危害。不定期地监测地面、建筑物的变形和泉水量、水位变化、及时发现塌陷前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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