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县嘉信食品有限公司畜禽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 12日——2017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6601808
地 址:剑阁县环保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畜禽屠宰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鹤鸣路106号
3、建设单位:剑阁县嘉信食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7357.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屠宰车间、待宰圈、冷库、污水处理站等,总建筑面积10000m2。年屠宰生猪6万头,鸡4万只,鸭1万只,鹅1万只。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本项目污水经过站内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三级标准后进入普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闻溪河。
⑵废气:锅炉废气: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参照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20m。根据《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函》(环办函[2014]1207号),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必须配套袋式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处理后排放。
恶臭:1)待宰圈产生的动物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将粪便单独清出,不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减少恶臭产生;
2)待宰圈、屠宰车间安装风机,加强车间通风,降低恶臭气体浓度;
3)格栅沉淀池采用加密封盖方式,污水处理站周围及厂界种植绿化,堆粪池半封闭建设,减小恶臭影响范围;
4)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以待宰圈、堆粪池、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的边界划定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⑶噪声:1)设备选型时,在综合考虑性价比的基础上,购买的设备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产品,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2)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办公区及厂界的位置,利用减震和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设备的维护,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风机增设消声器。
⑷固废:粪便堆粪池收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设置防雨棚、防溢流措施;边角料、淋巴等生产工序废弃物外售加工饲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普安镇垃圾收集点;污泥干化后送普安镇垃圾收集点;病死畜禽进行卫生填埋。
附:剑阁县嘉信食品畜禽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