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芙蓉·四季花城(利州广场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芙蓉·四季花城(利州广场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电信大厦北侧
3、建设单位:四川广元芙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广元市城区2010年棚户区改造采取拍卖方式进行的项目,四川广元芙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8日经现场竞拍方式取得广元市城区利州广场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中标资格。项目四至边界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利源街,南至电信大厦,北至兴安路,改造范围面积约12324平方米,在完成棚户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建设以后,剩余用地用作商住开发。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09亩,总建筑面积约70734.6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7187.15m2(包含住宅面积47764.06m2,商业用房面积9423.09m2,物管用房面积89.87m2),地下建筑面积约13813.6m2(包含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容积率为5%。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新建新建地下2层,地上27-30层商住楼3栋及附属设施。其中1#楼28F,2#楼30F,3#楼29F,共494套住宅(户型面积约为70-113㎡),框架结构。底层1-3层为商业区。共设机动车停车位355个(地面55个)。
项目总投资8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
6、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地下涌水排入雨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营运期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场所含油废水汇同生活、商业营运废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⑵废气:施工期采取架设2.5~3m高墙,封闭施工现场,基础开挖作业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清运土方渣土运输车辆顶部应密闭、车辆出场应冲洗车轮,防止渣土带入城市环境的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
住宅楼建设专用烟道,商业用房预留烟道。项目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预留烟道收集后达《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排放,其油烟排放口德布设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发电机排烟引至绿化带达标排放。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地排放,排风口远离环境敏感点。
⑶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施工场周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工程边界噪声达标。
发电机、变电器、水泵、通风设备等强噪设备应采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设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商业店铺应加强管理并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加强车辆以及停车场的管理,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规范秩序等措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