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3502561
邮编:628017
地址:广元市下西明德路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博通帅翼驰新材料有限公司铝灰渣贮存库建设项目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铝产业园区 |
广元市博通帅翼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租赁广元市璐兴科技有限公司已建设的2000m2厂房建设铝灰渣贮存库。 |
1、废气 铝灰渣贮存产生的少量氨气,经微负压收集+酸洗喷淋塔(20%的稀硫酸)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喷淋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当喷淋废水浓度达到30~40%时,外售。 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原有工作人员,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基础减震、隔声、设备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全部区域均属于重点防渗区,增涂2mm厚环氧树脂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