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4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4-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18日-2014年5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城东加油站

    2、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利州东路南侧、煤监局东侧

    3、建设单位:广元市石油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广元市石油有限公司城东加油站原位于广元市东坝雪峰村,该地块现属于豪泰棚户区改造范围,需拆除迁建,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川经信运行函[2014]63号),拟将原城东加油站迁建至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利州东路南侧、煤监局东侧(原站同一条街斜对面)。

    项目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5万元。总用地面积3305.5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埋式储油罐4座:1个97#汽油油罐(30m3)、2个93#汽油油罐(各30m3)、1个0#柴油油罐(30m3);加油棚(球头网架结构)约275m2,站房486.4m2,回车场地1746.6 m2,绿化带860 m2及其他附属设施。安装双油品双枪加油机4台,预计年销售柴油3000吨、汽油1500吨。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生活废水经经调节池处理达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广元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地下油罐区必须按规范采取防渗漏措施,储油罐周围设计防渗漏检查孔或检查通道。

    ⑵废气:加油站储油、加油、卸油装置安装油气回收系统。

    ⑶噪声:营运期加强管理,采取在加油站进出口设置减速标志和禁鸣标志等措施减缓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⑷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及沉砂池的污泥桶装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理

    ⑸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设计施工和布设消防设施。

    ②设置15m3消防应急池,杜绝消防废水进入地表水体。

    ③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④制定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预案,确保人群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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