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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1-05-24 来源: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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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经济合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19日至9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经济合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1月20日,向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经济合作局高度重视,扎实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要求,并将党章党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合理制定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自2021年起每2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长期坚持对党章党规党纪有关要求的学习,切实提升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出台2021年经济合作工作要点,将发展会展业相关内容写入了《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5”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服务业“十四五”规划。二是对全市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改进,并着手开发反映我局在谈项目、签约项目、落地项目情况的系统平台。三是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再次细化,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四是修订完善驻外分局管理制度。五是完善驻外分局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强化驻外分局工作过程管理。

(三)高质量抓招商引资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上汇报、争取工作及对下调研、指导工作的力度。二是认真开展“进千企”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及时筹办召开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工作会议,协调各产业推进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四是以广元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文件印发了《广元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评估和决策规程(试行)》,

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引进流程,为增强招商引资质效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我市“6+2”新型工业产业体系、“4+5”现代服务业体系、“7+3”现代农业体系大力开展招引工作,力争取得引进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重大突破。五是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新设立投资促进一、二、三科,专门负责重点产业招商工作,明确产业招商重点,推动构建全产业链。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合作工作要点与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注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工作要求,严保国家秘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把“4321”精准监督模式作为党组监督责任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切实解决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问题。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科室、中心、驻外分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切实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每季度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对驻外机构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驻外分局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值权重。二是制定《广元市经济合作局职工请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广元市经济合作局驻外分局请销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和驻外分局出勤管理。三是制定驻外分局加强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驻外分局公务用车管理。四是制定出台《广元市经济合作局内部审计制度》。五是修订驻外分局接待管理办法,严把商务接待审批关加强财务工作监督与管理。六是开展了驻外分局局长述职述责述廉工作和分局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驻外分局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了驻外分局人员管理。七是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局党组党建工作制度,印发了《广元市经济合作局党建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用基本程序;三是加强干部任用的基础工作。

为此,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落实、抓推进,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39-3266932;电子邮箱:917319215@qq.com。

中共广元市经济合作局党组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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