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链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近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地质灾害专业术语
(一)地质灾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滑坡是经开区最为常见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隐患:是指明显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迹象,在强降雨等自然因素激发或人类工程活动扰动下,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点或地段。
(三)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是指由于地球自身的运动变化和自然地质、气候作用形成的、与人类工程活动无明显关联的地质灾害隐患。
(四)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是指由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开展的工业、农业、城市、交通等建设活动,造成地壳表面破坏而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
(五)群测群防:是指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或造成地质灾害隐患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在自然资源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简易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警,实现临险、临灾条件下有效避险、避灾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地质灾害现状、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区域、防范任务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截至《方案》印发时,登记在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5处,威胁群众28户114人,威胁财产980万元。
(二)重点防范时期。汛期(5月至9月)是全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及雨后,需予以重点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2024年预案表内各隐患点、各镇(街道)辖区内靠山靠崖、沟口且有人居住活动的地方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同时,袁家坝铝产业园、先锋工业园、下西产城融合园、秦巴生物医药产业园、石龙工业园等园区,削坡建成的农村住房以及西二环延伸段、新疆广汇物流基地等在建公路、大型深基坑等工程区。
(三)防治任务及主要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地灾”落实地灾防治责任。二是强化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三是强化群防群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更新完善以镇(街道)、村(社)党员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四是强化培训演练。多途径、多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避险演练。五是强化主动避让。认真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加强物资储备,及时避险转移。六是强化督察督办。及时完善整改问题,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