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强《水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企业、项目单位水土保持和依法用水意识。二是强化日常巡查检查。要求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辖区企业、项目依法办理涉水行政许可手续,确保不发生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及非法取用水等问题。三是严格依法治水。对检查发现问题企业、项目,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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