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嘉陵江左岸广元市昭化区摆宴坝段防洪治理工程拟启动征收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摆宴村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摆宴村一、二、三、四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2082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拟征收该集体土地作为嘉陵江左岸广元市昭化区摆宴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和石龙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户口迁入
(正常婚姻和出生、符合迁回原籍地政策的农村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复员转业军人、刑满释放人员以及补录人员除外)、分户、不动产登记、市场主体税务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等事项,暂停时间1年。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房屋装修、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2024年2月19日发布的《征收土地预公告》(第1号)同时废止。
咨询人及联系电话:区自然资源分局梁福元(0839)-8722214,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