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开管办〔2013〕59号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开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龙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开发区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防范金融机构运行中的各种风险,根据《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处金领办〔2012〕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长风 管委会副主任
宁 国 党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宫高鹏 区办公室主任
吴彬先 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程松林 区经济商务发展局局长
肖志洪 区财政局局长
张 辉 区融资办主任
解 伟 区建设环保局局长
阎 玲 区监察审计局局长
王荣东 区综合治理办主任
张子荣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冉开文 盘龙镇政府镇长
车 强 下西坝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文魁 袁家坝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在强 石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向 鸿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杨东平 区检察室主任
甘 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融资办,由张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