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关于陈怡伶申报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的
公 示
高校毕业生陈怡伶,2018年4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该学生于2018年7月3日在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创办了“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叁帝木门广元配送中心”,经营地点:广元国际商贸城五楼南区516号。开发区社事局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到该配送中心进行了现场核实。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人行广元支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社发﹝2014﹞16号)文件规定,陈怡伶符合高校毕业生10000元创业补贴申报条件,资料齐全,审查合格,拟给予陈怡伶10000元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8年9月18日起至9月2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反映。
电话:0839—3502157
联系人:何存虎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