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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时间:2018-03-13 分享: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号)、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17〕4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五公开”落实

  1、在公文办理中落实“五公开”。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区办公室审查。各部门、各镇(街道)起草全区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区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盘龙镇、各街道)

  2、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信息、政策信息、动态信息和行政权力信息。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区办公室要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盘龙镇、各街道)

  3、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各镇(街道)、各部门是区党工委、管委会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全区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实现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加强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应对工作,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盘龙镇、各街道)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区管委会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镇(街道)、各部门均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区管委会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5、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以及履约验收等直接涉及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的关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资格预审、中标候选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批复时间以及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信息公开。加大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供应结果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建设环保局、国土分局)

  6、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持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责任单位: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7、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和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开竣工时间,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和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程序、保障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保障标准和方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建设环保局、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8、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专栏,集中规范发布招商引资优惠、鼓励、支持政策,招商引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服务方式等重点信息,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领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外来客商及时准确获取招商引资信息。(责任单位:区招商引资局)

  9、完善政务服务指南信息公开。对已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项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全部公开;做好政务大厅管理制度、行政审批改革等政策文件公开;全面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矿产等交易项目的交易公告、中标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及投诉电话。(责任单位:区投资服务局)

  10、加强统计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季度、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布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责任单位:区统计中心)

  11、加强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改革、“多规合一”、城市设计、城市双修等规划,加大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做好规划编制公开征求意见、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告。(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

  1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及PPP项目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加强对PPP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13、加大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技改投资、科技进步、节能与综合利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策意见、实施方案、支持措施、项目清单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14、扎实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重点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以及补贴管理、审批和分配等信息。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就业需求、职业供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信息。(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15、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向社会公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和标准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及时公开申请低保的条件、审批程序、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等信息,切实做好低保信息公示、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公示。(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16、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事故批复结案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及时公开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按要求公开省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挂牌督办或跟踪督办的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要逐步提高其他事故,特别是市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督办的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比例。(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17、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坚持每季度公告国有企业财务指标、运行情况,及时公开重大事项、重要投资、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属国有企业)

  1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重点整治、案件处理和政策法规等信息。(责任单位:区食药分局)

  19、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做好“多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有关商标品牌发展、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商标行政执法、商标评审等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20、加大扶贫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扶贫相关政策,做好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按规定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及时公开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区农工办)

  2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对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要依法件件办理答复。(责任单位:区办公室)

  (三)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22、大力推进镇(街道)政务公开。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突出镇(街道)特色,规范公开内容,编制公开目录,不断完善公开程序,重点公开最低生活保障、征地拆迁补偿、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实现镇(街道)政务公开面100%,规范化公开率达98%。(责任单位:盘龙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3、着力做好村(社区)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等方式,做好固定公开栏、农政通等平台建设,要公布村(社区)基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资建设、社会救助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等村(社区)务信息。实现村(社区)务公开面100%,规范化率95%。(责任单位:盘龙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4、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推进门户网站改版,调整网站栏目,优化版面设计,及时更新信息,提升网站品质;完善政府网站功能,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进一步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办公室)。

  25、用好管好新媒体平台。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区党群人事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我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重点内容,年底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也是推进阳光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请各镇(街道)、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二)认真抓好落实。实施方案将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由区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落实,安排好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到人,细化举措,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统筹推进,早安排、早落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并于12月上旬前将全年工作情况报送区办公室。区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适时组织督查检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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