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东升村2、3、5、9、10组。启动征收集体土地7.1134公顷。其中:农用地6.8105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5.7752公顷,园地0.0175公顷,林地0.9577公顷,其它农用地0.0601公顷),建设用地0.0100公顷,未利用地0.2929公顷。
二、征收目的
仓储物流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已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在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启动土地征收范围内新栽、移栽、抢栽除粮食蔬菜以外的苗木及其它附着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等。暂停办理土地流转申请、宅基地和其它项目用地申请、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户籍登记(正常婚姻、出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复员或转业未安置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户籍登记除外)等审批事项。
公告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1日
咨询电话:(0839)3502418
联 系 人:王海锋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