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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经开区精文精会九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区办公室 时间:2017-12-08 分享: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经开区精文精会九条措施》的   
            

广开委办〔2017〕85号

 

盘龙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园投公司:

《广元经开区精文精会九条措施》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广元经开区精文精会九条措施

 

为转变工作作风,有效减轻基层负担,让各级各部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见效,结合市委、市政府“双提双破”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办文办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精文方面

(一)严格各类发文。严格执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规则》(广开委办〔2016〕年63号)要求,严控临时性发文。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已开会部署并明确任务的不再发文。已发文明确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发文变更工作要求,确需修改完善的应从严控制。上位文件未明确要求出台配套贯彻文件的,原则上不再发文,确需发文的,须先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能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名义下发和上报的文件,不再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发文。

(二)规范文件报送。建成OA智能办公系统,实行文件网上交换(涉密件及特殊件除外)。严格执行“一个口子进出”制度,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文件统一送交区办公室处理,不得多头呈送。除委领导明确要求外,不以本单位或个人名义直接向委领导报送文件。报送公文言简意赅,字数一般不得超过4000字。对不符合行文规则、不按程序报送的文件作退文处理并予以通报。各部门承办的以区党工委、管委会或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应先由部门和办公室审核后再送领导签发,对先送领导审签的文件,办公室不再进行核稿,出现的问题由承办单位自行负责。

(三)提高办文效率。收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特急收文件需在当天内办结,其它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收文处理。发文稿件在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对委领导和上级部门转办的公文,没有明确完成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区党工委会议、委务会议及各类专题会议纪要应在10日内完成并印发。

(四)提高办文质量。各单位以区党工委、管委会或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办公室人员对各类文件审核要严格把关,对与政策法规不符或文稿质量差的文稿,一律退回重拟,并在全区通报。对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及辖区企业向区管委会的请示文件,经区管委会领导批示后,承办单位必须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

(五)精简信息简报。原则上不再新增简报、刊物,应选择具有重要参阅价值的报送。各镇(街道)、各单位正常工作开展情况,不得以简报形式普发。工作亮点、经验交流等均不再编发专门简报,全区只保留开发区《每周要情》一种刊物,由区办公室择优采用,并严格按照各单位年度信息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二、精会方面

(六)严控会议数量。对性质相近、内容交叉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经济类、社会事业类、安全信访维稳类会议尽可能归并召开。能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能到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的,原则上不在会议室召开会议。能召开专题会议的,不召开全区性会议。需传达、部署到基层的工作,应直接传达、部署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

(七)规范会议审批。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承办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应提前1周将会议方案与相关材料报区办公室审核,由区办公室统筹实施。未按办会程序审核召开的各类会议,区办公室不负责会务服务、会议纪要审核、参会领导发言材料准备等会务工作。凡需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会议方案须经区办公室审核后,再报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审定,其他会议按归口管理参照执行。

(八)控制规格规模。除法定会议、上级机关明确要求的会议、关系全局性工作的重大会议外,原则上不召开全区性会议。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范围比照市委、市政府同类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广开委办〔2016〕53号和广开委办〔2017〕44号文件要求,拟定会议方案和确定参会人员,严控参会范围,除固定参会范围的会议外,其它会议根据内容分段参会,杜绝“陪会”现象。研究具体工作会议除确须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外,原则上要求熟悉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参会。

(九)提高会议效率。坚持开短会、讲短话,除合并召开的会议外,每次会议只安排一位领导主讲。交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确需在会上发言的,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人不超过8分钟。各类会议提前安排好时间,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开会,按时散会,不超时。会前应充分酝酿研究,务必准备充分、主题明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会议实效。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印发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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