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函〔20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督查室关于全面清理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自主经营等行政行为的督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017〕18号)自即日起废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广府函〔20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督查室关于全面清理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自主经营等行政行为的督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017〕18号)自即日起废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