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站位再提升。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园区建设发展、激发经济社会活力的重点工作来抓,对标市纪委、区纪检监察工委工作要求,扛牢护航创建最优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专责,结合工作实际逐一细化工作任务。
二是监督再落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大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力度,集中纠治内设部门在涉企服务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是服务再优化。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收集企业各类困难和问题,以“发点球”形式督促有关内设部门限期整改,同时,秉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理念,整治涉企检查过多、过频、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