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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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限 |
2022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
责任单位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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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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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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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企业或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生产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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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准 |
1.企业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吸纳10人及以上的,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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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按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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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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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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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阳逍 联系电话:0839-350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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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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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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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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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公示→资金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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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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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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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 :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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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②招用人员花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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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③劳动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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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经营主体: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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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②登记证明材料 |
系统查询/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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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③招用人员花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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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④6 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明细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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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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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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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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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川北国际汽车城南侧50米,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专窗27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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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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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08:3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