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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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限 |
长期有效 |
责任单位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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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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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1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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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以及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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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准 |
一次性补贴资金1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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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申报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且所创办企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脱贫人口放宽至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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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在市内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以及在市内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创业实体 (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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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条件: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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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阳逍 联系电话:0839-350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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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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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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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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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公示→资金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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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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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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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业补贴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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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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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学生创业项目须提供:个人领办项目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团队领办项目提供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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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学生创业实体须提供: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开办网店的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 、销售产品列表及价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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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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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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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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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川北国际汽车城南侧50米,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专窗27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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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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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08:3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