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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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限 |
长期有效 |
责任单位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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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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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额度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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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1.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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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准 |
1. 自主创业的个人,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的10%,合总额度上限不超过300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2.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150BP以下的利息 ,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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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条件:当年( 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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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阳逍 联系电话:0839-350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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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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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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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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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核查→审核→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担保→经办银行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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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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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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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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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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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微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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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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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在受理惠企政策申请资料后1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交办通知书》后1个小时内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内政策兑现申请审核报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惠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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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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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川北国际汽车城南侧50米,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惠企专窗27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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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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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08:3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