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4月16日,区市场监管分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暨ODR业务培训会。辖区ODR企业负责人及分局干部职工共计17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孙斌授课,培训内容紧扣市场监管实际,就《条例》有关禁止价格歧视、明码标价、网络直播带货、经营者义务、标签瑕疵等一系列细化规定进行详细解读,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重难点。
通过培训,加深了参训人员对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消费投诉处理能力和水平,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