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一起盘龙镇黄垭村村民陈某某与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广元经开区司法分局的积极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司法分局工作人员析理说法和协调下,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2024年9月29日家住盘龙镇黄垭村村民陈某某冒着大雨来到广元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请求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一起近10年民间借贷纠纷,随着陈某某的话匣打开时间回到了2014年因张某某生产需要找同村时任小组长的陈某某借款10000.00元,而后由于张某某认为陈某某在任小组长期间处理不公,遂产生不满故拒不返还陈某某借款,陈某某多次讨要,张某某向陈某某返还了借款5000元,剩余借款一直未还。而后陈某一直追讨借款,张某某以手头紧为由推脱还款。2022年在盘龙镇司法所和乡镇干部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张某某一直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引发邻里间矛盾升级。
为化解陈某某与张某某避免积怨,司法分局工作人员随即与盘龙镇司法所和村组干部核实情况,在查明事实后,立即组织到张某某家里进行院坝庭院调解,经司法分局工作人员耐心的“说法理、讲道理、诉家常”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当场向陈某某支付该欠款,至此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近年来,经开区司法分局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新途径,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辖区内人民群众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