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西坝街道曾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各被拆迁户及群众:
根据广府发〔2023〕13号、广府规〔2023〕2号、广征拆发〔2021〕19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将广元经开区下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等情况进行公示。
一、本公示所列出的拟安置人员资格属于在2024年12月25日前办理补偿登记的被拆迁户及其家庭成员。
二、欢迎被拆迁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一)被拆迁安置人员住房情况,是否有两处住房(宅基地);(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居住人员(因婚姻和购买户口等迁进迁出)的安置信息及资格;(三)购买宅基地建房、购买房屋、合资建房的真实性;(四)拆迁期间发生的非正常婚姻;(五)被拆迁安置人员在国家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及住房情况;(六)长期在被拆迁房屋中居住的真实性等情况。
三、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安置房及安置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安置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出具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安置费被骗取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凡对拟安置人员信息、人员资格、安置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向广元经开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或区纪检工委咨询、书面反映、举报,电话: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0839-3411352,区纪检工委:0839-3503704
五、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jkq.cngy.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广元经开区下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表》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广元经开区下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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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拟安置人员基本情况 |
拟安置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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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 |
身份证号码 |
安置对象 |
关系 |
户口 性质 |
户口所在地 |
货币安置标准一 |
货币安置标准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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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旭华 |
51080219******044x |
孙旭华 |
户主 |
城镇 |
东坝兴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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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现户籍地出具未享受拆迁安置政策证明,社区出具长期居住证明 |
殷利平 |
儿子 |
城镇 |
东坝兴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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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现户籍地出具未享受拆迁安置政策证明,社区出具长期居住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