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
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广组通〔2017〕115号)要求,现拟从全区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
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具体岗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调配)。
(二)择岗要求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7日(8:30—12:00,14:30—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3.报名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联系电话:0839-3502137。
4.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四份,并提供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续聘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文件)、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创业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严格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9-3502137(党群人事部)监督电话:0839-3360263(监察审计局)。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
2018年2月12日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身份证号码 | 健康状况 | ||||||||
籍 贯 | 出生地 | ||||||||
现户口所在地 | 政治面貌 | ||||||||
入党(团)时间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毕业证书编号 | ||||||||
所学学科 | 所学专业 | 学历 | |||||||
学 位 |
参加工 作时间 |
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 | |||||||
现工作所在地 | 现任职务 | ||||||||
职 称 | 拟聘岗位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个人简历 |
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 | ||
个人特长 | ||
获得专业 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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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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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
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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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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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党组织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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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党(工)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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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组织、人社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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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上报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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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意见 |
根据川组通〔2017〕67号文件予以确认。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 。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群团干部等。
14.“职称”:填写本人已评定职称。
15.“拟聘岗位”:填拟参加招聘的岗位名称,“盘龙镇事业单位综合岗位”。
16.“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填写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况(包括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
17.“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填近3年考核情况。
18.“主要工作业绩”:由本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