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第三批资金分配 方 案
区财政局,盘龙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二批(中央、省)扶贫资金共计62.71万元,分配方案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分配如下:
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广财农〔2018〕52号),利州区(经开区)53.93万元,分配给盘龙镇30万元,分配给石龙办事处13万元,分配给袁家坝办事处10.93万元。昭化区(经开区)8.78万元,分配给石龙街道办事处坪雾村和摆晏村。
盘龙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