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六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元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9-3263607;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元市水利局
2025年2月6日
(联系人:李刚)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广元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六项整改任务: 重点行业底线不牢,广元市在产业发展中,存在重项目引进,轻行业监管问题。水土保持监管缺位,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3 家企业未取得水土保持手续即开工建设。水利部门疏于监管,未及时发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发现后又以“已过两年追溯期、无强制行政手段”为由,不督促企业补办手续,放任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水利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完成编制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督促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
整改措施 |
1. 2024 年 6 月,已对 13 家企业未取得水土保持手续问题进行排查,其中,6 家企业属租赁厂房生产,无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7 家企业已建立整改台账。 2. 2024 年 8 月,已复核四川万顺中基铝业有限公司新增5454 平方米生活区用地的水土保持方案,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3. 2024 年 9 月底前,完成编制广元市安驭铝合金车轮有限公司等 6 家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成立广元经开区涉铝企业水土保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建立整改工作台账;3.反馈7个问题均于2024年9月底完成整改;4.建立市区部门协作制度,全面强化全区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