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第四批资金的
通 知
区财政局,盘龙镇人民政府,石龙街道办事处,袁家坝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9年度脱贫攻坚第四批(中央、省)扶贫资金共计31.12万元,分配方案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分配如下:
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广财农〔2019〕80号),利州区(经开区)21.34万元,分配给盘龙镇13.34万,石龙街道办事处5.4万,袁家坝街道办事处2.6万;昭化区(经开区)9.78万元,分配给石龙街道办事处。
盘龙镇人民政府、石龙街道办事处、袁家坝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村甚而设施建设范围,同时统筹乡村振兴内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