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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时间:2013-10-31 分享:

 

 

广开委办〔2013〕66号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和档案管理工作的

通      知

 

盘龙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和管理工作,提高公文、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开发区机关公文处理规范》《开发区档案管理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公文和档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

(一)严格文件审签。各部门单位以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名义草拟的公文,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所明确的规范要求(包括排版格式),经办公室初审后逐级送审(送审稿必须是修改后的清样),未经初审不得呈送领导签发。公文正式印制前,承办部门要对文件内容再次进行文字校对,避免错漏。

(二)规范行文权限。除区党工委及其办公室、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未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不得向各街道(镇)党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凡涉及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担任各类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办文单位应提前向拟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汇报(请示),经本人同意后再起草正式文件,按规定程序审签。

(三)严格公文报送。除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直接批交办理事项回复外,各类报送党工委、管委会的文件,一律由区办公室归口处理,不得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个人报送公文,也不得在按规定程序报送受文机关的同时又报送领导个人。根据行文内容,应选用正确的文种,“请示”严禁一文多事、多头主送,“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性内容(包括工作建议)。

(四)做好公文承办。各部门单位接到需承办的公文后,要按时限要求办理并反馈结果。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公文移交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五)严格考核制度。市委办、市政府办已建立了公文管理各项考核制度。结合实际,开发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实行公文运行管理考核制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凡一年内通报两次及以上的,将在综合目标考核得分中扣0.2-1分。

二、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

(一)做好文件档案保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文件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保密纪律。对上级机关的秘密公文及有传阅范围要求的上级文件,要严格按照阅文范围进行传阅,严禁随意、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严禁复印、传真和计算机传输秘密文件,严禁将废旧文件资料随意丢弃或作废品变卖。向新闻单位报送的稿件资料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凡涉密稿件一律不得公开报送和登载。

(二)做好各类档案归档入库。各部门单位或个人对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应归档材料,要及时移交归档,任何个人不得丢失、自行销毁或据为己有。11月15日前,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将2012年度所接收承办的文件资料和形成的各类业务档案,统一移交区办公室归档。此后,每年6月底前,移交上一年度应归档文件资料。未按要求移交造成档案遗失、损毁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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