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党工委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议、指示;研究解决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受市委委托负责辖区内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内党的组织、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管委会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和编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或审批;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辖区内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科技、文化、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主责主业,全力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
坚持围绕“突出主责主业,弱枝强干,专司主营”的工作思路,集中力量攻重点、破难点、抓关键、补短板、防风险,奋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上档升级,工业经济体系逐步建立,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效显著提升,是近几年来最好的状态。
(1)经济运行逆势向上。一是工业经济在全市支撑、拉动作用更加明显。工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达到317亿元,占全市29.2%,增长21.9%;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284亿元,占全市1/3,增长21.6%,增量居全市第一;规上工业增加值实现65.5亿元,增长11.5%,创5年来新高,高于全市2.3个百分点,对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33%;新进规工业企业13家,占全市新进规企业1/4,居全市第一。二是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全年工业用电量达到19.5亿度,占全市近55%;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达到12.6亿元,增长79%,高于全市28个百分点;完成税收6.6亿元,增长30.8%;地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2.54亿元,增长13%;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到工业总产值的38.7%。三是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涌现。2017年全市6次集中开工5次主会场设在开发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0.6亿元,增长18.4%,高于全市2.7个百分点,是5年来最高增速,开发区用不到全市1%的地域面积,创造出了全市1/8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分别实现39.5亿元、32.7亿元,分别增长34.2%、38.1%,高于全市逾20个百分点,增速和完成进度均居全市第一。四是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设立20亿元基础设施基金,组建2只产业发展基金,全年实现政府性融资30余亿元,协助企业融资20余亿元,资金瓶颈问题全面破解;新建道路15公里,拓展园区面积2000余亩,建成标准厂房12万平米,新开工标准厂房40万平米;成功创建全省第一家国家绿色示范园区;获批2017年全省唯一一家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区,到位专项资金70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53亿元。五是脱贫攻坚任务高标准完成。圆满完成5村562户1792人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通过省脱贫验收和第三方评估考核,检查反馈的13个问题均不涉及我区,南山村脱贫攻坚工作在通报会中被点名表扬。全区贫困发生率降至0.08%,300余户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5000元,170余户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8000元,实现了高水平脱贫摘帽。
(2)产业体系逐步完善。持续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按照“七个一”产业推进机制,着力拉长、加粗、做强产业链条,加快构建“上下相依、首尾相连、集群成链”的产业生态循环体系。铝产业实现转型突围。新投产蜀塔稀土铝合金电缆、恒太铝合金压铸件等5个延链补链项目,20万吨铝循环综合利用、安驭150万只铝合金轮毂等项目加快推进,铝产业正加快形成由初加工到精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全年产值增长53%。食品饮料产业产能不断扩大。娃哈哈产值达到45亿元,增长14.4%,其中娃哈哈饮料产值突破10亿元;顺华豆制品、史丹福饮料等5个项目建成投产,投资20亿元的娃哈哈第二基地等7个项目加快推进,全年产值增长17%。电子信息产业突破发展。新签约落地项目15个,格莱斯玻璃盖板、华林创通科技等8个项目进场装修,宏天电子产业园10万平米标准厂房投入使用,正推动25万平米肖家电子产业园、30万平米盛元智能终端产业园建设,开发区正加快建成川陕甘结合部以智能手机制造为主导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将形成年产手机整机2亿台、产值300-500亿元的产业集群。医药产业聚集效应显现。推动中方制药、克旨达药业等7家企业完成新版GMP认证,并恢复生产;九鼎药业肝素钠、伊普诺康IVD生物试剂等5个项目加快推进,全年产值增长33%。新材料产业有序发展。新上瑞峰新材料等5个项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锂电池等10个项目加快推进,全年产值增长27%。
(3)项目投资推进有力。认真落实“项目年”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项目、稳投资,项目投资实现快速增长。深度谋划包装项目。围绕建成千亿级产业园区和产城深度融合城市新区两大目标,全域谋划、包装、储备、生成项目,滚动储备项目投资达到1500余亿元。铆足干劲实施项目。全年累计推动实施项目122个,其中,安驭年产300万只铝轮毂、20万吨有色金属循环综合利用等74个项目开工建设,沃特尔压力管道、龙祥纺织等36个项目竣工投产。奋力开展重点项目攻坚。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达38.18亿元,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123%。万贯一期全面建成投运,二期进场施工;滨江西路提前6个月建成通车;川北国际汽车城一期建成运营;大唐川北公司运营调度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实现当年签约、当年竣工投运;盛元智能手机制造一期、浙元新材料仅用3个月时间就实现了竣工投产。
(4)招商引资创新突破。着力推动招商模式“四个转变”,推进单体项目招商向完整产业链招商转变,资源、政策招商向资本招商转变,重资产招商向重知识、技术招商转变,政府主导招商向政企研合作招商转变。组建了4个政企研联合的产业招商分局,着力进行补链、延链、扩链、壮链招商,推动产业由水平分工向垂直一体化整合迈进。坚持以金融资本介入产业发展,以金融政策扩大招商引资实效,成立了产业投资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组建了5亿元电子信息、3亿元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实现金融和产业全链融合互动。鲜明树立“轻资产化”投资导向,将厂房建设等基础设施改由园区来完成,让企业“拎包入驻”、轻装上阵。创造条件承接成都、深圳产业转移,与成都经开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承接成都产业转移项目9个,承接深圳电子信息产业转移项目15个,并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全年我区累计新签约项目41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6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9个,到位市外资金88亿元,位居全市第一。
(5)产城融合迈开新步。按照“十大产业园区”、“五大产城组团”的规划布局,着力推进产与城的并进、园与城的融合,全区“产城一体”、“园城共融”格局正加速形成。空港片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快。广运物流、一所两中心高效运营,广元公用型保税仓库、广元保税国际商品直采中心建成投运,农产品交易中心、华澳物流等项目加快推进,开发区正加快形成全市最大的商贸物流基地。石龙片区新型城镇化雏形初具。宏天电子产业园建成运营,白龙水厂拉开全面建设场面,陵宝二线延伸段工程加快推进,石龙污水管网进场施工,石龙城市组团主骨架全面拉开。袁家坝片区提档升级有序推进。完成袁家坝基础设施一期、陵江枢纽至一号干道连接线等项目建设,袁家坝标准厂房B区、C区加快推进,完成园区绿化提升3万平方米,一个产城融合示范园正加快形成。下西片区整体城镇化步伐加快。国际商贸城、工贸家世界、每日奥特莱斯等企业高效运营,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环球雅途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加快推进,下西片区正加快形成广元城市西区的商贸服务中心。同时,空港基础设施一期、下西回龙河污水管网全面完工,万贯基础设施二期、三期加快推进,国道108改线、省道205线全面贯通,城市基础设施骨架全面拉开,辖区新型城镇化框架形成。
(6)改革创新扎实推进。突出全面改革创新牵引,不断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建立现代投融资体系。坚持“以资源换资金,以时间换空间,以存量换增量”的投融资理念,建立了良性循环的“资金池”和滚动的“融资链”,构建起了可持续的资金生态循环圈。园投公司总资产突破12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稳定在AA;国开融资担保公司增资到2亿元,在担余额达到5亿元。现代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融资工作在全省国开区中形成特色和亮点。二是优化运行管理体系。着力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新成立了发展改革局,调整充实了经济商务局、建设环保局等经济部门力量,并对党群、社会事务等部门实行归口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权责边界,提高了工作效率。深化聘用人员队伍改革,构建了“专业技术岗、辅助管理岗、一般服务岗”的岗位梯队,拉开了收入差距,提高了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推动绩效考核由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绩效管理由粗放管控向精细管控转变,实行“量化打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扩大重点工作考核权重,对保障性目标实行倒扣分制,增强了绩效考核的规范性、科学性。
2.聚力民生保障,坚持依法治理,和谐社会构建迈出新步伐
(1)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坚持“通过工业化弱化农业、城镇化缩小农村、市民化减少农民,精准扶贫消灭贫困”的基本思路,着力在推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共融”上做文章、求突破,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一是以产兴城,加快全域城镇化步伐。坚持以项目建设、园区拓展缩小农村,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转移市民化,加快全域城镇化步伐,助推高水平整体小康建设。三年来,全区累计完成土地报征5827亩,拆迁农房1623座,完成征地安置3916人,城镇化率达到73%,高于全市25个百分点。二是以工哺农,推动工农互动互促。引入玫瑰精油加工、麦岐药业等工业企业,带动发展玫瑰、白芨等种植基地1600余亩,帮助300余名贫困群众通过土地流转或务工增收。依托安驭轮毂、前瞻服饰等企业,有针对性开展技能专项培训,带动290余名贫困群众实现就近就业。特别是创新建立代加工扶贫示范点,把“生产车间”建在扶贫一线,让贫困户在家门口进行“工业生产”,带动70余名贫困群众实现增收。三是精准施策,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在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区域,推动发种养大户30余户,带动100余户贫困群众以土地入股、400余名群众务工增收;依托地处城乡结合部的优势,积极推动乡村农家乐、主题农庄等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带动了一批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创新推动实施贫困村“两修一码、两改一建”和贫困户“三建三改”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享受到了同质化公共服务。
(2)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力实施园区绿化、彩化、美化、香化、亮化工程,园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行全域禁烧禁烟行动,大力开展扬尘治理,有力有序落实河长制,完成曾家桥沟、屈家壕沟等4条黑臭水体整治。大力推动“绿色工厂、生态园区”建设,进一步严格了项目入园关,推动10余家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全力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现已有17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还有2个问题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整改。
(3)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加强。全面落实“十大救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政策,创新建立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筹措4.4亿元配套资金,及时办理了2008年以来涉及的5699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遗留问题,占到全市的逾1\5,并在全市率先完成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顺利完成大昌沟和水井湾煤矿去产能工作,我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受到省化解办通报表扬。
3.从严管党治党,夯实基层基础,政治生态环境根本改善
(1)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分层分类开展宣讲和党员干部培训,确保了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扎实开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抓实抓牢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各级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2)强化班子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区党工委领导核心、筑牢镇(街道)党委中坚、夯实村级组织基石,全力铸就有凝聚力、有感召力、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推动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五大培训计划”,让干部接受文化浸润和熏陶,着力培养有理想、有激情、有文化的“特战队”。区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着力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起了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干部的规则意识、法纪意识、程序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谈话、函询、诫勉的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政治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二、部门概况
广元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及派出机构事业编制(管委会机关15个部门及下属3个街道办事处、盘龙镇人民政府,合计19个预算单位)实际财政供养总人数273人,其中:在职正式人员169名,聘用人员86名,劳动保障协理人员5人,在职人员总数260人;遗属人员1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区本年收入合计4820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78.83万元,占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1.71万元,占14%。
2017年我区本年支出合计3870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4.54万元,占9.7%;项目支出34961.1万元,占9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200.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607万元,增长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839万元,增长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0.77万元,占14%;公共安全支出1172.51万元,占4%;科学技术支出685万元,占2.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12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7.88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608.38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262万元,占0.8%;城乡社区支出3432.76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3208.01万元,占10%;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占0.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00.42万元,占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0.03%;金融支出831.15万元,占2.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1.89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317.86万元,占1%;其他支出10655.17万元,占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5580.77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424.4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975.3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9.69万元;
机关服务(项)100万元;专项业务活动(项)1万元; 政务公开审批(项)1.22万元;法制建设(项)8万元;信访事务(项)26.48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2.74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款)582.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15.8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项)65.5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390.98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款)222.24万元,其中:专项统计业务(项)50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172.25万元。财政事务(款)138.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72.7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77万元;财政监察(项)10万元;信息化建设(项)10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41.42万元。税收事务(款)611.3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2.06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499.3万元。审计事务(款)6.1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项)2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4.16万元。人力资源事务(款)203.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50.35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9万元;引进人才费用(项)1.99万元;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5.49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43.99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款)115.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68.11万元;大案要案查处(项)23.36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4.49万元。商贸事务(款)315.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26.83万元;招商引资(项)183.55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5万元。知识产权事务(款)10万元,其中: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10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35.3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3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14万元;执法办案专项(项)2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项)1万元;信息化建设(项)3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51.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6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14万元;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2万元;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25万元。民族事务(款)30万元,其中: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30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款)39.15万元,行政运行(项)15.16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3.99万元。组织事务(款)130.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61.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8.97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30万元。宣传事务(款)142.55万元,其中: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142.5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520.72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520.7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1172.51万元,完成预算100%。武装警察(款)360万元,其中:消防(项)409.6万元。公安(款)554.3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7.52万元;刑事侦查(项)40.4万元; 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款)15万元;禁毒管理(项)8万元;道路交通管理(项)5万元;反恐怖(项)5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项)93.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项)20万元。国家安全(款)32万元,其中: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32万元。检察(款)23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3万元。法院(款)6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万元;案件审判(项)20万元; 两庭建设(项)20万元。司法(款)88.0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6.0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项)5万元;普法宣传(项)37万元;社区矫正(项)1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项)10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47.12万元;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31.12万元;其他消防(项)16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类)685万元,完成预算100%。技术研究与开发(款)305万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305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款)100万元,其中: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10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80万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8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1.12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款)36.29万元,其中:其他文化支出(项)36.29万元。文物(款)5万元,其中:文物保护(项)5万元。体育(款)39.83万元,其中:其他体育支出39.8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67.87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5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30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款)166.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88.03万元;拥军优属(项)2.99万元;老龄事务(项)43.91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9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9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55.6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4.57万元。就业补助(款)510.52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项)102.6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项)390.24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9.67万元;求职创业补贴(项)3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4.97万元。抚恤(款)310.26万元,其中:死亡抚恤(项)23.57万元;伤残抚恤(项)34.43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82.89万元;义务兵优待(项)76.74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14.3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项)78.26万元。退役安置(款)109.10万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项)107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1.55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0.55万元。社会福利(款)112.04万元,其中:儿童福利(项)2.69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109.35万元。残疾人事业(款)87.49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87.4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款)894.48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641.0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53.45万元。临时救助(款)2.19万元,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1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款)10.8万元,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10.8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58.39万元,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58.39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08.38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款)71.76万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71.76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65.5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8.5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项)15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03.2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103.22万元。医疗救助(款)326.46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项)183.92万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142.5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款)3.61万元,其中: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3.61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37.75万元,其中: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37.75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类)262万元,完成预算100%。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1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10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款)4万元,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4万元。污染防治(款)62万元,其中:大气(项)6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款)20万元,其中:生态保护(项)20万元。天然林保护(款)0.5万元,其中:森林管护(项)0.5万元。循环经济(款)119.5万元,其中:循环经济(项)119.5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38万元,其中: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38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343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71.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14.5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5.86万元;城管执法(项)10万元;工程建设管理(项)9.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1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13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550.3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项)550.36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27.66万元,其中: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7.6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569.89万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569.89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3208.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款)211.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76.82万元;病虫害控制(项)39.9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39.97万元;执法监管(项)2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47.7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项)4.98万元;林业(款)30.73万元,其中: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7.82万元;林业防灾减灾(项)1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项)12.9万元。水利(款)129.39万元,其中:防汛(项)87.88万元;农田水利(项)11.50万元;农村人畜饮水(项)30万元。扶贫(款)1409.32万元,其中:生产发展(项)75万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31.64万元;其他扶贫支出(项)1302.6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款)1422.65万元,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402.65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4.43万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4.43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类)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路水路运输(款)10万元,其中: 公路和运输安全(项)5万元;海事管理(项)5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40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制造业(款)737万元,其中:其他制造业支出(项)737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4.99万元,其中:工业和信息产业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项)24.99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款)109.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61.62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医药制造业(项)13.09万元;煤炭安全(项)1万元;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33.69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407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407万元。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1122万元,其中: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1122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0万元,完成预算100%。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10万元,其中: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10万元。
13.金融支出(类)831.15万元,完成预算100%。金融支出(款)831.15万元,其中:其他金融支出(项)831.15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8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土资源事务(款)81.89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2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16万元;土地资源调查(项)8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17.69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类)317.86万元,完成预算100%。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105万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10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190.6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190.60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款)22.25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2.25万元。
16.其他支出(类)10129.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支出(款)10129.07万元,其中:其他支出(项)10129.07万元。
17.债务付息支出(类)526.10万元,完成预算100%。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526.1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526.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1.36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76批次,124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招商引资、园区发展等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8万元,下降0.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8万元,比2016年减少428万元,下降2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074万元,覆盖率达到要求评价的绩效项目资金100的%。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部门收支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部控制流程简单;二是部门支出按部就班,改革创新不够;三是支出预警机制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形成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 (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 (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 (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业对项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够重视,仅对专项资金使用资料进行收集,项目整体实施资料未及时收集整理,资料较为分散。二是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部分项目完工进度滞后于计划工期,故验收申请相应后延,导致目前还有部分项目未完成验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于项目资料不完善的企业,我局已经要求其完善相关资料,并要求主管部门今后对专项项目明确相关要求并加强监督;二是尚未完成验收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验收的要求和程序,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及时验收。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选择有代表性的一个项目)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20分) | 科学决策(10分)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
绩效目标(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项目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项目执行(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项目绩效 (特性指标70分) |
项目完成(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1 | ||
项目效益(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1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4 |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指反映用于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指反映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外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龚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指反映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指反映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公共安全(类)武装警察(款)消防(项):指反映用于消防部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处置“法轮功”、处置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处置有害气功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案件审判(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庭建设”(项):指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各级司法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消防(项):指反映除武装警察现役消防部队以外的其他消防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农村消防队等)的各项支出。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给予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指反映环保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指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节能环保(类)天然林管护(款)森林管护(项):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节能环保(类)循环经济(款)循环经济(项):指反映用于循环经济(含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监督与管理(款)建设市场监督与管理(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防治(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农林水(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反映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人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道路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反映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生产监管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煤炭安全(项):指反映用于煤炭安全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金融(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16、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指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19、债务还本(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根据本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
2017年决算公开表.rar(50.3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