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关于S205线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的公示
新民村村民委员会,各被拆迁户及群众:
根据广府发〔2018〕13号、广府办发〔2018〕101号、广府发〔2017〕36号文件的规定,现将S205线项目房屋拆迁安置等情况进行公示。
一、本公示所列出的拟安置人员资格属于在2020年1月16日前办理补偿登记的被拆迁户及其家庭成员。
二、欢迎被拆迁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一)被拆迁安置人员住房情况,是否有两处住房(宅基地);(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居住人员(因婚姻和购买户口等迁进迁出)的安置信息及资格;(三)购买宅基地建房、购买房屋、合资建房的真实性;(四)拆迁期间发生的非正常婚姻;(五)被拆迁安置人员在国家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及住房情况;(六)被赡养人员、回乡定居人员、长期在被拆迁房屋中居住的真实性等情况。
三、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安置房及安置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安置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出具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安置房及安置费被骗取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凡对拟安置人员信息、人员资格、安置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0年1月16日至2月10日)向广元经开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或区监察审计局咨询、反映、举报,电话: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0839-3411352,区监察审计局:0839-3360263
五、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jkq.cngy.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S205线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表》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S205线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表 | |||||||||
序 号 |
拟安置人员基本情况 | 拟安置方式 | |||||||
拆迁户 | 身份证号码 | 安置对象 | 关系 | 户口 性质 |
户口所在地 | 货币安置标准一 | 货币安置标准二 | 不予安置 | |
1 | 张林 | 51080219******1852 | 张 林 | 户主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胡玉芬 | 妻子 | 农转非 | 新民村三组 | √ | |||||
张凯莉 | 长女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褚东林 | 女婿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张佑熙 | 孙子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褚诗涵 | 孙女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胡桂珍 | 母亲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2 | 王定奎 | 51080219******1853 | 王定奎 | 户主 | 农转非 | 新民村三组 | √ | ||
张现英 | 妻子 | 农转非 | 新民村三组 | √ | |||||
王 平 | 长子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贺 清 | 儿媳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王亦凡 | 孙子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3 | 徐永莉 | 51080219******7347 | 徐永莉 | 户主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张琰林 | 女儿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 |||||
4 | 李国斌 | 51080219******1852 | 张语汐 | 孙女 | 农村居民 | 新民村三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