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第一批资金分配
方 案
盘龙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9年度脱贫攻坚第一批(中央、省)扶贫资金共计226.08万元,分配方案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分配如下:
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广财农〔2018〕137号)中利州区(经开区)省级资金204.38万元(其中资产收益扶贫10万元),分配给盘龙镇165.68万元(其中资产收益扶贫10万元),分配给石龙办事处27万元,分配给袁家坝办事处9.6万元,分配给下西坝办事处2.1万元;昭化区(经开区)中央资金21.7万元分配给石龙街道办事处坪雾村和摆宴村。
盘龙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笋用竹产业发展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