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中央及省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
公 告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一、二批(中央、省)扶贫资金共计326.73万元,其中:
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一批(中央、省)扶贫资金共计263.52万元,利州区(经开区)中央资金154.81万元,省级资金87.01万元,分配给盘龙镇166.82万元;分配给石龙办事处50万元;分配给袁家坝办事处25万元。昭化区(经开区)中央资金21.7万元,分配给石龙街道办事处坪雾村和摆晏村。
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二批(中央、省)扶贫资金共计62.71万元,利州区(经开区)中央资金53.93万元,分配给盘龙镇30万元,分配给石龙办事处13万元,分配给袁家坝办事处10.93万元。昭化区(经开区)中央资金8.78万元,分配给石龙街道办事处坪雾村和摆晏村。
现将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公告。
附件: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rar(19.60 KB)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