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对白广线盘龙汽车城段273旧天然气管道资产残余值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3年7月因盘龙汽车城场平工程施工,对白广线盘龙汽车城段约700米273旧天然气管道进行了临时迁改,2014年5月按照规划对该天然燃气管道进行驶永久迁改,迁改后原管材未利用,现行进行处置。
二、 范围及内容:
1、本次处置的资产包括白广线盘龙汽车城段约700米273旧天然气管道。
2、本次处置暂按700米计算的最低控价为7.622万元。(管道长度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按投标报价同比例计算)。
三、购买人条件
1、购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国地税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3、企业履约情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等违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行为。
四、公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媒介发布。
五、报名须知
1、为提高效率,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2、本次不统一组织勘探现场,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并自愿报价,因为报价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投标资料组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国地税证、资质等方面件相应的证书、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附件1、2。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及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密封投标文件自行负责。
4、有意者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4年 8月12日至2014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到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投标。
5、开标时间及办法:本次投标由开发区监察审计局监督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开标评审,不组织投标单位开标,但欢迎投标单位监督。投标结果将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媒介发布公示。
6、报名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办公区二楼财政局(广元市下西物流园区)
7、联系方式::3502784、3302490 联 系 人:赵女士
附件1:报 价 函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4年8月12日
附件1
报 价 函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在研究了“白广线盘龙汽车城段273旧天然气管道资产残余处置的公告” 和考察了现场后,我方愿以总价 万元的价格(该价格包括部门管道开挖、拆除、装卸、运输以及所必要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投标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的3日内交纳处置费,并承诺10日内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
我单位将按报价函承诺金额转入财政指定账户后才能办理相关处置手续,如我单位未按期履约,开发区有权另行处置,我单位自愿接受进入黑名单等处罚。
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贵方与我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白广线盘龙汽车城段273旧天然气管道资产残余处置的公告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结束30日至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