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18年中央地质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广元市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的背景及目的
2018年11月1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地质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47号),文件下达我市2018年度中央地质灾害救灾专项资金3850.5万元,专项用于2018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隐患治理。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地质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47号)要求和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总体原则,本批中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完成7处工程治理项目、37处排危除险项目、42户93人避险搬迁、11处完工项目的清淤加固。
通过上述各项目标的实现,确保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防灾成效进一步提高。
(二)进度安排
1、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2018年底前完成调查核实和选址,2019年底完成搬迁。
2、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与排危除险
2019年5月底前完成隐患点的治理方案设计,2019年9月底前完成方案评审、财评、招标等前期工作,2020年9月底前完成施工。
3、地质灾害工程清淤加固
2019年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2019年5月底前完成清淤加固工程,确保工程项目在主汛期之前恢复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