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广元市滨江西路道路工程项目(K5+000—K7+000)监理单位比选公告
经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决定委托广元市三江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广元市滨江西路道路工程项目(K5+000—K7+000)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比选。项目的建设资金为地方配套资金及其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本项目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辖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道路长约2000米,以及配套附属管网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挡墙工程、隧道工程、照明工程等,概算投资9000万元。
二、本次比选范围及适用政策
1.比选范围为道路工程项目(K5+000—K7+000)的监理单位。监理服务总费用适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标准计算出服务费基数,收费比例最高为基数的50%(不含50%),且作为本次比选申请人报价最高限价。结算时按照工程的审计结算价作为最终计算基数和中选人的下浮比例计算最终监理费。
2.监理范围:项目建设中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及结算、审计阶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和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比选文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5日下午5时,地点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比选时间、地点:2014年11月26日15:30,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办公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广元日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ykfq.gov.cn/)上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元市三江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翠屏路43号
邮编:628000
联系人:罗女士 周先生
电话:0839-3504872 0839-3500636
传真:0839-3507176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