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欧锦城物业不作为 | ||
写信时间 | 2025-04-03 | 发布时间 | 2025-04-03 |
信件内容 | 作为欧锦城五栋业主,一个星期内,电梯进水两次,作为高层居民小区,物业太失职,整栋楼的老人小孩跟着每天爬上爬下,不方便,恳请领导好好查查欧锦城的电梯,特别是消防栓 | ||
回复内容 |
张亮: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关于欧锦城物业不作为”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已与2025年4月3日下午17:45分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您我局不再承担物业企业管理职能职责,该职能职责已下放至各区县,建议您向利州区住建局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