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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购房补贴申请咨询
写信时间 2023-04-12 发布时间 2023-04-13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2023年3月20日用公积金贷款在旺苍县购买商品房一套,根据广元市目前的购房政策,我能够享受政策中的购房补贴吗?若能,请问需要准备那些资料,或者怎么申请购房补贴。望得到贵局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现就你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广府办发〔2022〕56号)文件,自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本措施发布后在市城区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财政购房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1万元),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财政购房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以上政策不包含限价商品房。对在措施发布后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1%给予财政补贴。对在措施发布后在市城区购买新建车库车位的,首个给予3000元/个的财政补贴,再次购买给予5000元/个的财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的所购商品房需在本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财政补贴资金在所购商品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予以兑付。措施中市城区指东坝、嘉陵、南河、万缘、雪峰、上西、河西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建议你向旺苍县咨询相关事宜。

感谢来信,祝好!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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