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16年购房补贴发放事宜 | ||
写信时间 | 2018-02-02 | 发布时间 | 2018-03-07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16年元月购房,16年11月提交了申请。当时答复我的是17年10月能够拿到补贴。现在已经18年2月,根据财政局的答复(0如下),现在咨询一下款项何时才能发放到位。“二、市财政已将市本级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财税扶持政策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安排,今年以来,市财政分9次拨付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购房户财税扶持资金共计2600万元(1月28日、2月4日、3月2日、3月22日、4月25日、6月12日、7月19日、11月15日、12月28日),各项房地产财税扶持资金均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 ?三、该项补助资金审核及兑付环节均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 | ||
回复内容 | 黎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依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税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府办函[2015]123号的规定,市财政局将财政扶持资金下达给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由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兑现到购房户。财政补贴资金由财政局拨付到我局专户,要经过一系列审批过程,现在农村购房补贴款已经发放到2016年7月初交资料的购房户。剩余补贴资金待市财政局拨付专款后,我局将尽快兑现到购房户的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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