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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购房财政补贴
写信时间 2019-06-03 发布时间 2019-06-12
信件内容 您好!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税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相关政策,咨询如下:1.该政策第一条通知凡购房在140平米以下,有享受市财政补贴机会,具体还有哪些配套条件要求?2.该政策2015年9月8日公布,我购房在2015年10月份,商品房购房面积140平米以下,是否享有购房财政补贴,申请提交程序在哪里下载,或者窗口咨询。目前是否还有效?补贴标准是怎样的?感谢您的及时解答谢谢?
回复内容 信访人: 你好!关于你咨询购房补贴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购房补贴的具体要求:根据《35条措施》规定,“对农村居民、城镇低收入家庭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在市城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网签合同的,补贴资金标准为100元/㎡;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网签合同的,补贴资金标准为50元/㎡。 二、申请补贴资金的截止日期:2017年8月14日我局在报纸、电视、政务中心办理窗口等发布公告,要求符合购房财政扶持政策的购房户在2017年9月29日前提交申请资料,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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