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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8-03-24 | 发布时间 | 2018-04-02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 ? ? ?您好!请问:1.科兴园三期(宇华荣城)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好久能下来? ?2.在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售楼部售房属于什么行为??? ? ? ? ? 感谢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帮助解答,谢谢您! | ||
回复内容 | 王舒州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正在建设中的房屋,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经调查核实,广元市科兴(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准备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资料。 二、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违规行为。我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函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订)金,请您在购房时一定要查看以上的相关证件,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心,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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