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大学生购房补贴 | ||
写信时间 | 2017-08-08 | 发布时间 | 2017-08-16 |
信件内容 | 您好:? ? ?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大学生购房补贴的有关事宜,大学生购房补贴的时间是到今年6月30号截止,我们是去年12月底与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但是开放商预告登记可能在这个月才办理下来,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我们还能享受大学生购房补贴吗?是以预告登记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房屋买卖合同时间为准?望解惑!谢谢! | ||
回复内容 | 信访人: 您好! 关于你咨询大学生申请购房补贴的问题,依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税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府办函[2015]123号)第三条的规定,“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兑现时间为购房户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确定了购房补贴时间。在符合购房财政扶持政策的条件下,持相关资料尽快到政务服务中心申请财政购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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