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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业主委员会
写信时间 2017-01-17 发布时间 2017-01-18
信件内容 你好,咨询一下广元城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详细程序;业主委员会成立启动资金如何保障;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文件。
回复内容 信访人您好:感谢来信,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成立业委会的程序是:建设单位(已交付专有部分10%以上的业主)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局面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会同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2.成立业委会的启动资金:筹备组工作经费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3.政府相关文件:可在网上下载《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和《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川建房发﹝2016﹞55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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