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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公租房或廉租房申请问题
写信时间 2019-09-29 发布时间 2019-10-11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农村建档立卡户贫困户,还有一个妹妹在读大学,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工作人员,说公租房和廉租房16年就停止申请了,我想咨询一下,出了租房补贴还有没有能申请的这两种房子。
回复内容 侯荣: 您好! 现就您在局长信箱中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保障对象 1.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配租地城镇户口的家庭; 2.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长期在配租地稳定就业的人员。 二、保障方式 历年来,市城区由政府投资修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均已全部公开摇号分配,入住率近100%,而我市已于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停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向租赁补贴为主转变。目前,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缺口较大,截止2016年申请实物配租已经审核通过进入轮候的家庭还有近1000户。 如您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可在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社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补贴(即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支持其在租赁市场承租住房)。 谢谢您的来信!如有其他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问题,可上网在“广元市人民政府网”搜索《广元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解,也欢迎您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 0839-3265163 市住保办 0839-3563169 利州区住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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