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5-01-09 00:00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827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365121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突出抓好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尤其是抓好今年新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建筑业市场发展等政策文件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4条,通过“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信息737,其中政务动态535条,政府信息公开136条,便民服务30条,行业风采43条,专题专栏114条,党建工作35,广元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65,“广元住建”抖音官方号发布信息32

(二)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加大依申请办理工作,及时高效办理依申请事项,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网站14件、信函9),全部按时回复和公开。其中5件准予部分公开;申请人取消申请6件;逾期未补正1件;11件我局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已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组织对历年来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了一批失效规范文件,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本级新出台的行业政策性文件,第一时间做好政策解读,尤其是加大购房优惠政策等群众高度关注相关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本级行业政策文件11。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管理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实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公开类别,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

规范平台建设管理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将原广元城管官网整合、迁移至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并进一步优化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动态、政务服务等栏目,落实专人负责维护建设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强化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同步更新各个平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数据一致

强化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在班子成员分工和细化机构职能职责中,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年终逗硬考核和追究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4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9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03.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4

0

9

4

0

0

3

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较上级要求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仍有待提高,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够,要我公开的现象依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不高,住建领域涉及范围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相关信息是否公开标准不清晰不明确,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对此,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形式多样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同时,对近年来依申请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界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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